7月10日下午,我院召開行政機關出庭應訴工作座談會。我院黨組成員、副院長李桂蘭主持會議。

會上,與會人員根據2020年7月1日施行的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若干問題的規定》,對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的界定、行政案件范圍、出庭數量要求、工作義務、責任落實等內容進行了研讀及討論。 與會各方達成了原則性的一致意見,形成了新的中山市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會議紀要,為今后規范行政機關負責人行政訴訟出庭應訴工作夯實了基礎,為推進依法行政,增強行政能力提供了保障。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、市司法局、市自然資源局、市市場監督管理局、市生態環境局、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行政訴訟應訴部門負責人、中院行政庭庭長陳薇及市第一法院行政庭主要負責人參加了會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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